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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南理工研…2014‟447号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版)》

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版)》已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4年夏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本规定执行。

2014年夏季之前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既可以按原规定执行,也可以按本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选定的部分中文期刊目录

2.部分被CSSCI收录的期刊目录

3.思想政治教育类重要期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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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

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4版)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其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时,必须以第一作者且以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本规定中的“指南”系指2009年12月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期刊论文投向指南(试行)》。

一、对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 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2.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

3. 受理1项发明专利(排名前二);

4. 通过软件产品检测,并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前二);

5. MBA、MPA研究生,提交1份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MTI研究生提交1份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翻译报告(作品);

6. 体育类学位点的研究生,在体育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7. 艺术学位点的研究生,参加两次国家级的设计竞赛或举办由设计与传播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意的个人作品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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